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3/4 11:30:39 浏览次数:308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两家餐饮公司发放了该局履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后的第一张《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并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和颁发工作。《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原由卫生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自2011年1月1日开始,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履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颁发的新职责。新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据介绍,新启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在经营场所和就餐座位数上进行了明确规定:餐馆按经营场所使用面积或者就餐座位数又细分为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3000㎡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或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或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小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或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
此外,贵阳市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如此前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将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需按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文标题:贵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首张《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文链接:http://www.msyys.com.cn/news_2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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