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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10/20 14:06:39   浏览次数:702

  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发布,同时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对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油脂进行专项整治。

  政府关注,这是好事。但我们更关心的,是何时不用频繁地整治、检查,我们也可以放心去吃。

  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餐饮服务场所、设施、个人卫生、食品加工过程等做了详细规定。《规范》要求,餐饮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料采购验收、食品留样、检验结果等要每天记录,并保存记录2年以上。

  《规范》指出,包括餐馆、小吃店、饮品店等在内的餐饮机构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及事故处置方案,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证明不得从事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出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每次运输后进行清洗消毒。

  在餐饮服务场所方面,《规范》要求粗加工、烹饪等不同区域要隔开,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此外,《规范》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规定。学校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超过100人的聚餐等要对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在冷藏条件下存放不少于48小时,并对样品进行详细记录。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本文标题:昆明市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本文链接:http://www.msyys.com.cn/news_3231.htm
发布时间:2011/10/20 14: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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