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5 11:03:01 浏览次数:1571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您到底了解多少?
2019年4月1日,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至今实施已经快四年的时间了,学校对《规定》的内容了解多少?《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2019年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在京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校园食品安全形势,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排查风险,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进行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分别发言。
1、会议指出,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制度建设、加强管理、隐患排查、督促检查、监管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校园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但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2、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
3、会议要求,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落到实处,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食堂管理,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严肃食品安全管理问责。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强化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各级市场监管:要发挥协调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创新,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使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教育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报告。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教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教育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主动关注涉及本地本校食品安全舆情,除由相关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外,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严格依法追责问责。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进一步强化学校责任,规定学校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未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所辖区域内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如何贯彻落实好新《规定》?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规定》印发实施后,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做好新《规定》的解读和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解读新《规定》内容。二是研制印发贯彻落实新《规定》的分工方案。三是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地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和监管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负责人和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新《规定》专题培训。四是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新《规定》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本文标题:《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您到底了解多少?
本文链接:http://www.msyys.com.cn/news_de3d728b12ca49418463a325c8cc34d8.htm
发布时间:2022-11-15 1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