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6/15 14:12:09 浏览次数:655
记者从重庆市食药监局获悉,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将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倡导诚信经营。
在《办法》中,列举了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未按规定备案和公示食品添加剂等13条会被列入食品安全信用“黑名单”的行为。只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其一,便会被列入“黑名单”。
按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列入监管“黑名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监管,发布监管公告或向社会公开曝光;其两年内不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3年以内连续3次以上(含3次)列入监管“黑名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予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文标题:重庆餐饮安全建黑名单制度 违者2年不得从业
本文链接:http://www.msyys.com.cn/news_3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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